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关于实施<惠州市惠城区管道燃气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惠价〔2008〕110号)、《关于核定惠东运行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的通知》(惠东发改函〔2019〕146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惠东运行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该稿已于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9日通过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求意见期满,共收到书面意见建议1条:
意见建议汇总:对比周边县区,认为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过高,建议降低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并要求企业提升自身的运营效能和盈利能力。
采纳意见:部分采纳。一、由于周边县区用的是天然气,而我县用的是管道液化石油气,而气种和气源不同,所以价格也是没有可比性的。我县管道液化石油气的配气价格是2019年制定的,这次不作调整,所以不涉及调整配气价格的问题。这次调整的是(气源)购气价格,由于2021年以来气源价格大幅上涨,导致企业经营困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企业申请,结合销售价格与气源价格实行联动机制,我局在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的情况下,对惠东运行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气源)购气均价进行测算,并结合我县实际,适当调整购气价格。二、关于要求企业提升自身运营效能和盈利能力,我局将加强督促企业提升自身的运营管理能力,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做好群众的投诉咨询解答。
特此公示。
惠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