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何显明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雪薇同志为县中小企业发展事务中心(县民营经济发展事务中心)主任;
陈庚兴同志为县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主任;
何晓琳同志为平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
李雨文同志为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黄海彬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叶雷同志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戴阳曾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免去:
叶长孙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李小明同志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温文忠同志的县中小企业发展事务中心(县民营经济发展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太文同志的县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庚兴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巫南辉同志的大岭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雨文同志的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雪薇同志的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