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曾祥志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井传明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伟同志挂任县人民医院院长(时间两年);
廖振海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刘刚同志挂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时间一年);
付亚林同志挂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时间一年)。
免去:
戴庆宽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经宇同志的县公安局白花派出所所长职务;
廖振海同志的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