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惠东县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各项改革,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随着经济的增长,人均GDP、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工资和居民收入水平也同步增长。
一、惠东县四项人均指标的现状分析
(一)人均GDP情况
2019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为62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0%,增幅排全市第一,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8 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6615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6.5%;比2014年增长56.6 %,近五年年均增长9.4%。从图1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县人均GDP增幅基本呈回落趋势,主要受全国经济整体下行,以及“增长速度进入换挡器、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等三期叠加影响,经济增长速度逐步放缓。2019年以来,全县经济发展明显回暖,全年GDP增长7.0%,高于上年2.3个百分点。
(二)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2019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8 亿元,比上年减少8.4 %;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79元,比2013年增加了116元,近五年年均增长0.7% 。从图2可以看出,2014-2017年我县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逐年走高,但近两年连续出现下降,增速也呈回落态势,这一情况主要是受房地产调控政策趋紧和减税降费的影响,全县财政收入连续两年出现了负增长。
(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
从工资方面看,随着惠东整体经济的平稳发展,惠东县工资水平保持稳定的提高。2019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536元,比上年增长10.7%;比2014年增长76.3%,五年年均增长12.0%,增幅高于人均GDP增幅2.6个百分点。
(四)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五年来,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19年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7528元,增长9.0%,与2014年相比增加10486元,年均增长10.1%,增幅高于人均GDP0.7个百分点,充分反映近年来我县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明显的积极作用。
表12014-2019年惠东县人均指标情况
综上所述,近年来惠东县经济发展保持稳定水平,人民生活稳步提高,充分体现我县经济发展仍具有明显的上升空间,在新发展理念推动下,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式,牢牢把握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惠州争创国内一流城市的历史机遇,实现全县经济发展的飞跃突破,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二、惠东人均GDP与其他人均指标相关性分析
(一)人均指标占人均GDP的比重情况。
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逐年下降。全县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由2014年的7.3%,下降到2019年的5.1%。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人均GDP之比稳步提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人均GDP之比由2014年的1.04,提高到2019年的1.22,年均提高0.036。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稳步提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即“GDP含金量”,反映了GDP中劳动者报酬的占比,民众分享GDP蛋糕的大与小,映照出政府“还富于民”力度的强与弱。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由2014年的38.3%,提高到2019年的41.3%,年均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由2014年的43.5%,提高到2019年的46.1%,年均提高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由2014年的32.6%,提高到2019年的34.2%,年均提高0.3个百分点。
(二)模型分析情况
从模型来分析,通过建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乡居民收入与人均GDP的回归分析模型可知,由此可见,惠东人均GDP每增长1个单位,会带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0.088个、0.093个单位和0.0275个单位。在人均 GDP 增长量相同的情况下,工资增长量最大,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量最小,需要更多的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可见单纯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不能解决居民共享发展以及收入差距等问题,需要从更多角度寻找人均指标增长低的原因。
三、四项人均指标中所反映的现实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在全县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带动下,我县四项人均指标保持稳定增长,但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仍具有明显差距。
表2 惠东县与惠州市平均水平差距
如表2所述,我县四项人均指标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人均GDP个别年份差距有所收窄,但总体呈扩大趋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差别不断缩小,五年间缩小了4990元;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明显扩大,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五年来扩大了2116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扩大了3772元。出现以上情况,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新兴产业发展动力不足,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缓慢
近年来,我县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调整经济策略,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产业结构优化不仅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增长,且经济的增长随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而增长的倾向会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继续保持。当前我县正处在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由于发展环境尚未彻底成熟等因素影响,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代表等新兴产业发展动力不足,短期内无法改变全县经济对传统产业的以来,致使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缓慢,将成为制约GDP增长的重要因素,也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足
拉动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消费和出口这“三驾马车”。而投资,特别是房地产投资一直是惠东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然而在国家政策及外部经济发展动荡的双重影响下,我县投资及出口增长速度有所放缓,而在消费这一领域上,我县作为旅游强县,滨海旅游业一直是重要经济发展推动力,然而受到自身建设不够完善,我县滨海旅游业发展处于瓶颈期,对整体旅游消费市场以及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影响较大,另外传统行业如制鞋业、电子行业由于产业升级、市场主体更替淘汰等因素,从业人员工作情况变化波动较大,对于保持我县人均四项指标持续增长造成一定影响。
四、对策建议
为保障我县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人民生活稳定提高,笔者认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守好民生底线。全力攻坚精准脱贫,在涉及民众福祉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持续发力。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建议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使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发展机会和社会保障权利;加强财政资金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调整农业补贴方向和支持结构,提高补贴效率,引导农民调整和优化生产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升级步伐,增强农村、农业和农民的持续发展能力,切实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二)拓展增收来源途径
目前惠东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较为乏力。增加财产性收入是进一步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通过建立完善居民投资市场体系政策,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鼓励创造更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使民众分享增值收益的金融产品,增加民众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展创收、增收渠道,加快推进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精细推进“稳就业”,夯实各类产业基础,创造就业机会。落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三)优化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关系
有效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增长与经济增长、物价增长相关联的增长机制,切实提高各阶层居民收入水平,增强居民购买力,通过消费促进经济增长,解决投资率过高,投资与比例失衡问题,使消费增长真正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时优化投资结构,以投资结构的调整,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核心目标,增强发展活力和发展动力,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促进居民增收,提高收入分配的公平度、透明度,实现经济增长速度与居民收入同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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