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九五”普法工作部署,提升局机关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6月24日,惠东县教育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培训班,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培训围绕法律概述、法律体系定位、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责任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推进等重点内容展开系统学习。在法律概述方面,重点介绍了该法作为我国法治宣传教育领域首部专门法律的基本定位和制度框架。在法律体系定位方面,分析了该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行政基本法律的关系,以及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功能作用。在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责任方面,对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明确了局机关各股室在行政执法和日常管理中的普法职责。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推进方面,需主动协调司法、公安等部门提供专业支持,引导家长切实承担家庭教育责任,构建“家校社”协同网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良好生态。
培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切实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干。一是强化法治思维养成,将法治学习纳入日常必修课,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知法、懂法、用法,确保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将法治要求贯穿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民办学校年检等行政管理工作全过程。三是落实“执法即普法”理念,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管理、服务和执法各环节,在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向管理对象释法说理,将普法贯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