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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惠州市惠东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323MB2D268045/2026-01192 分类:
发布机构: 惠州市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6-06-24
名称: 关于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约248.2545亩(渔人码头二期)城镇建设用地征地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的询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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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约248.2545亩(渔人码头二期)城镇建设用地征地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4  浏览次数:-

  根据惠东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建设需要,拟对位于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下寮村、旦家寮村地段,属平海镇大园村下寮经济合作社、新寮村旦家寮经济合作社等面积约248.2545亩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进行公开询价,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公司前来报价,现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约248.2545亩(渔人码头二期)城镇建设用地征地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一、项目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惠东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位于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下寮村、旦家寮村地段,属平海镇大园村下寮经济合作社、新寮村旦家寮经济合作社等面积约248.2545亩农村集体土地,作为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约248.2545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根据《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5〕6号)的有关规定,需对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制定评估方案。

  2.组织调查评估。

  3.编制评估报告。

  4.风险化解与重估。

  5.组织专家评审。

  二、工作要求

  按照《惠州市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惠市自然资函〔2021〕402号)有关规定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报价方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风险评估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6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惠东县自然资源局五楼(惠东县征地服务中心),联系人:饶先生,联系电话:0752-8527799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公示时间5天)

  四、报价方式

  报价时请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报价方案等材料(如有从事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可提供相关的业绩、成果)进行现场报价。

  特此公告。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4日